各研究所(中心)、各相关同学:
为鼓励和表彰材料学院同学取得的优异成绩和杰出表现,现评选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院设奖学金,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院设奖学金依据学院与设奖单位(个人)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
院设奖学金原则上不与竺可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兼得。院设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1. 请仔细阅读“2023-2024学年研究生院设奖学金评比要求”(附件1),所有参评条件,以此为据。
2. 同学向所里提出申请,研究所根据评选名额进行选评,具体参见“2023-2024学年研究生院设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2)。
3. 请所有评上院设奖学金的学生填写“院设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4. 各研究所填写“材料学院研究生院设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
5. 11月15日前,以所为单位将附件3(纸质+电子)和附件4(电子)交和同苑10幢220,电子表发msebaocc@zju.edu.cn。
二、特别提醒
请各研究所务必严格按照院设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如不按要求执行,若因不符合协议和对方单位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不能补报,并且适当减少第二年参评名额分配。院设奖学金最终结果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表1 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院设奖学金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 事项 | 备注 |
11.15 | 各所推荐院设奖学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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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 各所上交“院设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学院研究生院设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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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材料学院2023-2024研究生院设奖学金材料列表
奖项 | 对象 | 材料 | 材料性质 | 截止 时间 | 备注 |
院设奖学金 | 研究所 | 学生填写后交研究所汇总: 附件3:院设奖学金申请表 | 纸质 + 电子 | 11月15日 | 纸质材料交所里汇总后,递交地址:和同苑10幢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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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2024学年研究生院设奖学金评比要求.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材料学院各研究所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院设奖).doc
附件3:2023-2024学年材料学院院设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2023-2204学年材料学院研究生院设奖学金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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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