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校对外交流日益频繁,学校各单位聘用的劳务派遣和企业聘用人员等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人员也越来越多承担着因公临时出国(境)合作交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此类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审批和证照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劳务派遣和企业聘用等人员执行因公临时出访任务均须办理因公证照,纳入学校因公审批和证照管理。
鉴此,请根据外事处通知上报有关人员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出访计划,由人事处、外事处审核后执行因公临时出访任务。
请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劳务派遣和企业聘用等人员的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申报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luojian11@zju.edu.cn,并递交盖章纸质版至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外事处窗口,报学校审核。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8981875
外 事 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