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票可取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ljf终审:发布时间:2011-09-01浏览次数:3119

学生乘车票发放原则规定如下:

1、发放范围为跨校区(紫金港—华家池、玉泉、西溪、之江)修读课程(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通识课程、重修课程交通自理)的学生;

2、学生凭课程表到曹光彪大楼319领取;

3、按校区交通便利情况适当发放学生乘车票(紫金港—玉泉、紫金港—西溪:按学生跨校区上课次数(每次1张)发放车票);

4玉泉、西溪、华家池三校区间选课交通自理

5、学生所领乘车票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更不允许买卖,一经发现,取消免费搭乘教师班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