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教育部200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ljf终审:发布时间:2009-11-19浏览次数:2508

根据教育部教港澳台办[2009]1317号文件通知,国家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以鼓励品学兼优的来自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及华侨学生。

此奖学金限全日制在校的台湾省、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学生及华侨学生申请。提出申请的本科生同学请在本页面下载“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妥后附上20082009学年明细成绩单(加盖学院(系)成绩专用章),本科生提交到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紫金港校区小剧场218室,电话88206580)。截止时间为200911261700逾期不予受理。

各类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类别

         奖学金类别

本科生

合计

台湾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

1

3

二等奖

1

三等奖

1

港澳及华侨学生

奖学金

一等奖

1

7

二等奖

2

三等奖

4

合计

10

10

 

      一等奖:4000 ;二等奖:3000  三等奖:2000

附件: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本科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091119